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学校已在2016年12月8日召开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启动会议,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社科申请工作,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17﹞1号)(http://sk.rednet.cn/c/2017/01/04/4181717_1.htm)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项目申请工作整体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负责单位或个人 |
时间节点 |
1 |
宣传动员 |
学校召开国社科申报动员会与专题讲座,各学院/单位启动国社科申报,组织标书撰写,邀请同行专家讲座指导 |
社科处、各学院/单位、申请人 |
2017年1月10日前 |
2 |
初稿评议、形式审查 |
申请人完成初稿撰写,各学院/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完成初稿评审,反馈意见供申请人修改、各学院/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申报项目形式审查 |
各学院/单位、申请人 |
2017年2月22日前 |
3 |
学校评议 |
社科处组织专家对学院重点推荐的申报标书(占学院申报标书总数的30%左右)进行评议并反馈修改建议,供申请人参考。 |
社科处、各学院/单位、申请人 |
2017年2月23-24日 |
6 |
申报材料报送 |
每份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求报送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6份。其中4份申请书和1份活页单独抽出,其余材料按“一夹九”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5份活页和另外4份申请书。一人一文件袋(文件袋证明贴申请书封面);电子版材料发社科处邮箱:2970407219@qq.com。 |
社科处、申请人 |
2017年2月26日前 |
7 |
报送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
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填报数据表、纸质材料审核签字盖章,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
社科处 |
2017年2月28日 |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文件。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0520/c219469-21542021.html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单位充分做好国社科申报组织工作,切实把好形式审核关,材料请各学院或申报单位集中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
每份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求报送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6份。其中4份申请书和1份活页单独抽出,其余材料按“一夹九”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5份活页和另外4份申请书。一人一文件袋(文件袋证明贴申请书封面)。
2、申报材料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南华大学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电子版材料(申请人个人材料汇总一个文件夹以学院+申请人名字命名;学院/单位申报材料汇总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单位名称命名)发社科处邮箱:2970407219@qq.com。请勿U盘拷贝!
3、材料报送时间:所有申报材料请在2017年2月26日前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4、社科处联系人:周才政 联系方式:8281891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月5日
附件:
附件一: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二: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四: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五: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六: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七: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
附件九: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十:南华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