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以下统称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工作的指南,也是编订教材以及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的主要依据。2013年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专业培养标准要求等为依据,以“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目标,根据我校“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具有国际影响”的办学定位和“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对课程进行了全面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加强课程建设,同时适应各版本教材更新的需要,学校决定组织编写与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所有实践(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均应编写独立的实践(实验)教学大纲(6学时以上的实验内容均应编写独立的实验教学大纲),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中的必修课和考试课程,均应编写考试大纲。
二、编写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应依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明确规定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及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相互联系,避免与先行课、并进课和后继课之间的重复与脱节。
2、课程教学大纲应注重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运用科学的唯物主义观对学科的概念、原理、公式、定义和定理等做出科学的阐述和论证,寓思想教育于知识教育之中,并按学科内容的内在联系,使相关学科间的内容紧密配合,前后呼应,讲究系统性和逻辑性。课程内容、份量及深度的控制要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认识规律,使大纲能更好地指导教师讲授和培养学生合理的智能结构。
3、课程教学大纲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学内容要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并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尽可能做到深、新、透,同时又要注意与生产实际、社会实践的联系,重视学生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4、课程教学大纲应由各专业负责人或系室主任负责确定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并负责督促和审查大纲。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担任过本课程教学的教师组成课程组,负责讨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跨学院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系/室和专业所在学院相关系/室讨论的基础上,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具体负责编写。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英文名称、学时学分等应与附件4《2013版课程库2014.6.25系统导出稿》中数据保持一致。
2、同名课程学分不同、课时不同或者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应分别制订大纲。
3、大纲的分类归口管理:教学大纲由教学建设科负责,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负责,实践教学大纲分为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习大纲、课程设计大纲、毕业设计(论文)等四个分类编写由实践管理中心和实验教学管理科负责。
4、鉴于规范性要求,大纲编写的格式及内容应与提供的课程教学大纲等格式样本严格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编写负责人名单表上交
时间:6月26日-7月2日
1、各学院建立课程教学大纲编写领导小组,组织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编写要求和大纲编写模板,将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编写工作落实到系/室,责任到人。各系、教研室为其它学院专业开设的课程单独列表。
2、各专业负责人确认本专业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尤其是非本学院教学单位为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专业填写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
3、
7月2日
前学院统一将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负责人名单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收到各院部为其他学院与专业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名单后,在网上发布。
4、各学院品牌专业、精品课程、优秀课程按要求做好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样板,作为范例。
第二阶段:各开课单位编写、审核、汇编成《2013版***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
时间:7月3日-8月25日
1、大纲编写阶段。各系/室要组织检查,加强编写过程的督促指导,学习好的典范和样板课程教学大纲,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质量。
2、对于其他学院为本专业开设的课程,系主任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要求书面材料给相关开课单位。各系/室为其它学院开设课程编写的各类大纲,必须经开课系/室负责人和该专业负责人审核认可。
3、教务处将在网上发布各开课单位上交的课程教学大纲以供各专业汇编成册。
第三阶段 互评、审核、汇编成《2013版***专业教学课程教学大纲汇编》
时间:8月26日-9月5日
1、审核汇编“南华大学公共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南华大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思想政治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与训练、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汇编,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该专业负责人、专业责任教授进行汇编审核。
2、各学院组织系/室对各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各类大纲编写情况进行互评检查并做修订完善,并将互评情况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大纲编写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上交材料要求
1、各系/室/专业除上交单个WORD电子文档(文件名均采用“课程编号+《课程名》+教学(或考试或实践教学)大纲”命名)外,还需提交《**学院***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或者《**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学院名称用全称,汇编的电子档目录与正文分开(目录格式及大纲模版见附件2、附件3)。
2、《**学院***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大纲汇编》目录顺序为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按本专业课程、为其他专业或者其它学院开设课程的顺序排列,统一编排页码交教务处。
3、《**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按照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公共基础课程除外)排列的顺序编写,目录顺序为:学科基础课课程(必修、选修)、专业课(必修、选修)、集中性实践环节。
为了便于装订,大纲一律使用WORD录入排版,A4纸打印,上、下页边距为
2cm
,左右页边距为
2.5 cm
, 1.5倍行距。
4、纸质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必须有撰稿人和审核人签字(签字处同时有打印和手写签名)。
六、请各学院组织系室主任、专业责任教授对本系室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而未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七、教务处将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各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依据。
联系人:鄢爱兰 邮箱:353795906@qq.com 联系电话: 8282461。
附件: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名单表(审核表)、负责人名单表;
附件2、南华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模版;
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封面、目录格式(模板);
附件4、2013版课程库2014.6.25系统导出稿。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