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专著出版资助(社科类)立项的
通知
校属二级单位:
为支持我校优秀社会科学著作出版,鼓励教师更好地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南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南华科发〔2014〕0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学术专著予以资助。根据规定,专著资助必须先进行立项申请。现将有关2017年度出版专著资助立项申报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著作于2017年正式出版;
2.必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本书由南华大学资助出版”字样。
3.我校在职人员为第一著作者,南华大学为第一著作单位。
4.专著在本研究领域中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学术价值。
5.无著作权争议,无违背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内容。
6.拟资助的作者应主持过与专著内容相关的一个省级以上(含省级)或二个市厅级的科研项目,且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最少要有1篇为《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论文。
7.教科书、教学参考书、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科普读物、工具书、音像作品、电子出版物、文学作品、艺术创作及其它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范畴的著作,不属于学校资助和奖励的范围。
8.申请者3年内只允许获一次出版资助。
二、 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资助立项的专著为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2.由作者提出申请。
3.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给予资助立项。
三、申请者提交材料
申请者按规定向人文社科处提出专著出版资助的立项申请,填写南华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社科类)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需经相关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综合科。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人文社科处
2017-10-19
附:南华大学出版资助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