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2017年9月4日~9月15日(第1~2周)为弹性夏季学期集中教学阶段,为做好我校2017年夏季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加强本科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实验室(中心)在夏季学期开设创新实验项目或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实验(课程外)供学生选做,尤其是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开设3~5项创新实验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要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开展创新训练。对参与并完成创新实验项目和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最高可获得2个学分(1学分/8学时)的第二课堂学分。
2、各学院2016已申报通过的开放实验课程已录入《夏季学期开放实验课程库(截止2016年夏季学期)》(附件1),拟新申报夏季学期开设开放实验课课程的老师,认真对照附件1,新申报的课程及项目名称不能与附件1中的重复。每门新开设的实验课程必须填写《夏季学期开放实验申报表》(附件2),附表2填报完成后(其中课程代码栏先不填写)在2017年8月28日下午17点前交至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北校区行政办公楼311室),。实验管理科将于2017年8月29日12:00前在实验教学管理群和教务管理群内公布申请新开课程的审核结果及新的课程代码。
3、请各课程负责人于8月29日下午12:00 ~ 8月30日23:00登录“教务在线→大学生创新实验管理→创新实验开课申请”完成“创新实验开课申请”的填报,实验管理科将据此进行排课。
4、每门课程(包括2016年已开,2017年申请继续开设的)都必须填写好《2017年夏季学期开放实验汇总表》(附件3),学院负责汇总。
5、本次开放实验课程统一在“教务在线”上安排,开课时间拟定于弹性夏季学期第1周和第2周,各实验室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秋季学期的周末进行,具体要求请在《2017年夏季学期开放实验汇总表》里的“排课要求”栏里注明。
因需留给学生网上选课的时间,请各学院将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后的《2017年夏季学期开放实验汇总表》(学院盖章)纸质版于8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北校区行政办公楼311室)。实验管理科将在网上录入课程。
6、各学院申请开设的开放实验所需的实验耗材由指导老师在《夏季学期开放实验申报表》中申报,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创新性实验项目不收取费用,学校对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给予课时津贴补助。
7、另外,请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做好接纳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验研究工作。承担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提出项目在夏季学期开展实验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场地和实验时间计划表,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根据计划表进行统筹安排。有经费支持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所需耗材由项目经费中支出。
8、按照教学大纲计划要求需在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实验,各学院根据教学安排,依照夏季学期的教学日历确定好实验开课安排。
9、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夏季学期实验室开放教学工作,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教学活动,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在夏季学期开设实验课程、创新实验项目和接纳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的情况,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评估的依据和学院2018年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依据之一。
10、因为时间紧迫,请大家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候,请大家谅解。
附件1:《夏季学期开放性实验课程库(截止2016年夏季学期)》
附件2:《夏季学期开放实验申报表》
附件3:《2017年夏季学期开放实验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