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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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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考核办法
2013-10-22 13:30  

 

1、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各学科的专业性、实践性很强,实验教学时数在总学时中占很大比重,实验教学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体教学水平。为确保教学质量,检查督促实验课程的教学和学习,制定如下考试、考核办法。

2、各学科实验课程原则上都应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情况由各实验室主任决定。

3、独立设立的实验课的考核按百分制评分,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实验原理和实验操作等。其考核成绩单独记载,考核不及格的实验课,必须重修,并在学籍处理时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次总数。

4、非独立设立的实验课考试或考核必须安排在相应课程理论考试之前进行,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相同课程的理论考试,考试分数占该门课程总分的30%,100分制时计30分,18分为及格分数线。

5、实验指导人员可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特点制定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以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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