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bwin必赢 | 中心概况 | 实验教学 | 建设成果 | 设备环境 | 管理制度 | 师生互动 | 资料下载 | 实验预约 
  实验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中心制度>>实验教学管理>>正文
 国家制度 
 学校制度 
 中心制度 
 
 
实验教学质量控制措施
2013-10-22 13:30  

 

1、有实验课时,负责该实验课的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进实验室,打开门窗。

2、实验前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主要掌握实验原理、方法、仪器的使用及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实验技术人员将试剂及所用器材准备好后,必须预做。预做成功后再交任课老师,并与任课老师共同预做,成功后写好预做记录。预做未能达到预期目的,须查找失败原因,重新预做,直至成功为止。

4、技术人员与任课老师集体讨论实验,做到实验准确无误才可出台,以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决不允许有实验教学事故和差错发生。

关闭窗口

南华大学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实验教学中心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湘ICP备05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