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工作人员除承担“实验人员主要职责”外,还必须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放射性法令、规定、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放射源和有关放射的仪器设备、装置的保养、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4、负责接触放射性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安排有关放射线人员健康检查,保健疗养。
5、进行放射性接触者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档案。
6、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和辐照仪器设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工作,确保防盗、剂量报警、防火、通风及设备的完好,杜绝放射源的丢失、放射性污染、超剂量照射等事故的发生。
7、负责各种放射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到院、校各主管部门。